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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签订

时间:2022-11-04 09:33:27

一、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。


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,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,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。


二、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。


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,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。


(一)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,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。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。


(二)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。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,都可以依法出租。


根据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:


(1)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;


(2)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;


(3)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;


(4)权属有争议的;


(5)属于违法建筑的;


(6)不符合安全标准的;


(7)已抵押,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;


(8)不符合公安、环保、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;(9)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。


(三)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。


(四)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。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,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

三、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日期。


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,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,不用等到约定的租赁日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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